阅读历史 |

第两千两百二十四章 刀光如水(1 / 2)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公孙瓒的时代,神速白马便一直是以这种恐怖的杀戮方式去震慑北疆,也许神速白马具有着致命弱点,但是啊,比最适合地形下各种军团的杀戮效率,神速白马绝对是名列前茅!

不同于偷袭,不同于其他勉强能解释我方为何被对方在一瞬间歼灭大量士卒的作战方式,白马这种纯粹挥刀斩杀,是最简单,最粗暴,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战斗方式,但绝对没有任何军团能接受。

因为这不是什么作弊,不是什么勉强能解释的偷袭,这是实打实纯粹的能砍你一次,那么就能砍你第二次硬,不会因为个人的主观意志而发生改变的硬实力。

这是真正血腥暴力,以极限的高速,用马刀爆发出绝对不可抵挡的超限攻击,只要没有人能扼制住这种冲杀的速度,白马足够在几个呼吸之间将一个军团杀崩溃。

当年乌丸,扶余,鲜卑,匈奴无人敢踏足幽州,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支在正常排兵作战的情况下,连摆开大军都做不到的时间内,就能高效歼灭另一支军团的白马义从存在。

对于其他大军从被我方侦骑发现,然后到我方侦骑汇报后,将帅快速的排兵布阵,等布置好一切之后,对方的大军可能才会抵达地平线,这么多时间的调整,足够应对太多的问题。

然而换成白马义从这种违规兵种,当然赵云的并不算太过违规,毕竟双马的侦骑还是能跑过赵云白马的,勉强还能给争取一些时间,神速白马的话,那就成了,谁给你的自信,侦骑什么的有我跑得快?

在你从地平线上看到他们,到他们杀过来,根本用不了一分钟,所以对于杂胡来说神速白马就是天灾。

因为太快了,快到根本没办法反应,同样其杀戮的效率也因为这种极限的速度,而高的根本无法承受,神速白马啊,可不是普通玩弓箭轻骑兵那种菜鸡,进入神速状态,他们同样是最顶级的杀戮兵种。

对于神速白马来说,一旦没有人能在战场上住扼制他们的速度,等他们飙起来,那么管你是什么,大不了,本大爷在被你捅死的瞬间,绝对连你一起撞的四分八裂。

速度超过某一个极限之后,本身就代表着力量本身,只要速度不能被遏止住,那么对于白马的杀戮效率绝对是最高的。

“咔嚓。”调转马头的瞬间,李条手握的长直刀,在之前斩杀过程之中已经断掉了一半的长直刀,剩下的那一半也碎掉了。

这三个呼吸之间,李条斩杀了四十七个蛮子,有身穿重甲的蛮子,有手持弓箭的弓箭手,有手提大盾的重步兵,也有看不到,但是风中能感受到的隐身人,可不管对手是什么,面对这种高速,都被轻松的切成了两半,甚至连大盾都被切开了。

同样李条身后的白马除了极少数折损了以外,其他人虽说尽皆没有伤势,但半身近乎都被血浸染。

这种超高速的斩击,只要砍中,绝对是致命伤害,而风的变化能让他们清楚的判断攻击的方位,几乎不需要任何多余的动作,砍下去就是,这种高速下,一刀足够致命。

“换刀。”李条直接将手上只剩下一个刀把的直刀丢掉,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公孙续让他们多带几柄二斤重的直刀,白马如果用这种方式杀敌,一波杀完基本上刀不是碎了,就是断了。

同样手腕有些木木的薛邵也骤然明白公孙续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统统带上护腕,这玩意对于神速白马来说真的很重要,很重要。

六千白马之中四千多人将手上或是断了或是碎掉的马刀丢掉,直接换上了新的直刀,和之前的一模一样。

白马换刀调头的时候,之前被一口气宰了差不多四千的罗马蛮军终于反应了过来。

感受着溅在身上,尚且温热的鲜血,看着面前不管是人是马,还是铠甲,尽皆是被砍成了几段,随意的晾在草地上流出血水,甚至神经还在微微抽搐的断臂残肢,这如同人间地狱一般的惨象!

几个呼吸间死掉的四千人与之造成的血腥味,让所有清楚看到这一幕的罗马蛮军尽皆颤抖了起来,那怕是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在面对这种血腥残暴,疯狂高效杀戮的兵种,所有看到的蛮子能留存在脑海的唯有那苍白的恐惧。

“感觉我们好像很多人在近乎是同一时间砍到同一个人身上了。”薛邵一边跟着调转马头,一边跟着开口说道。

“一息之间近乎百步,这种速度,敌人在倒下的时候被同时砍五十刀都不意外,越往后刀断的越多,被同时砍中的蛮子就越少。”李条冷笑着举刀加速,朝着另一个侧边杀去。

管他对手是谁,反正现在对面没反应过来,先砍了再说,作为经验丰富的渠帅,对于战机的把握,李条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神速状态下玩直刀的白马,其实砍一刀,只要砍中了,且不是砍在那些大盾上,基本上一刀过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